前言:
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号召,贯彻执行“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”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和《教师法》明确规定,凡在各级各类学校(幼儿园)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,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书。要求所有园长必须做到持证上岗,否则不能开设幼儿园。
为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师资短缺问题,培养更多优秀幼儿教育工作者,帮助在职园长,想开办幼儿园或即将成为园长的幼师获取园长证,特别推出幼儿园园长培训班。
一、课程设置
幼儿园环境创设、对幼儿教育问题的基本认识、幼儿园管理、幼儿教育动态、事故范围与处理。人类教育发展的历史困境与学前教育的使命等一系列幼儿教育热点、重点、难点等课程,如有变动以实际课程为准。
二、培训方式
课程学习+教育考察+基地研修+园长论坛+返岗实践。
分阶段培训:
第一阶段:集中培训阶段,时间7天。
第二阶段:自主研修阶段教育考察、基地研修、返岗实践,时间2.5个月。
1、阅读指定书目,写好读书笔记。
2、解决管理问题,深化对管理理论的理解和运用。
3、撰写研究论文。
4、复习培训课程。
第三阶段:考察、总结考试。
三、学习、考核及发证要求
凡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坚持参加面授,自学和总结考试考察三个阶段的学习。在集中面授期间必须按照任课教师安排,完成指定书目的阅读,做好学习笔记,完成规定的作业,完成1份幼儿园发展规划、1篇幼教管理论文,学习培训结束后,通过考试、考核,成绩合格者发给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核发的《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》和继续教育学分。
四、培训对象
各级各类幼儿园中尚未取得《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》的现任或者拟任的幼儿园正、副园长,幼儿园后备干部,以及需要学习提升的幼教工作者。
五、报名及联系方式
(一)报名的时间:即日起报名,每三个月开一期班。
(二)报名材料
填写《广西师范学院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报名表》,以及本人中师以上毕业证书(或同等学历)复印件1份,并交验毕业证书原件,交3张近期免冠小2寸白底照片(存档和办证用)报到时费用 缴纳
(三)费用
详情请咨询招生老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