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书概述 | 1.“经济师”是我国职称之一。要取得“经济师”职称,需要参加“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”。 经济专业技 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,由全国统一组织、统一大纲、统一试题、统一评分标准。 2.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:经济专业初级资格、经济专业中级资格。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,获得相应级别 的专业技术资格,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。《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》在全国范围内有效。经济专业 中、初级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。资格有效期一般为5年,有效期满,持证者要按规定主动到发证机构办理 注册登记。 3.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。凡申请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的人员,须通过全省 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资格业务考试。高级经济师实行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相分离。 |
考务机构 | 广西人事考试部门组织安排。 |
报考条件 | 1.初级经济师资格考试: (1)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。 (2)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,可由学校统一持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 件(如学生证等)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。 2.中级经济师资格考试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 (1)大学专科毕业,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; (2)大学本科毕业,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; (3)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,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; (4)获硕士学位,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; (5)获博士学位。 3.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 (1)博士研究生学历(博士学位),取得经济师(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,下同)资格后,从事本专 业工作2年以上。 (2)硕士研究生学历(硕士学位),取得经济师资格后,从事本专业工作4 年以上。 (3)大学本科学历(学士学位),取得经济师资格后,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。 (4)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(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)以 上,取得经济师资格后,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。 (5)省(部)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( 及相应奖项 ) 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(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);或 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;或获得省(部)级(包括全国性行业)以上优秀管理奖项。 |
考试科目 | 1.初级和中级资格考试:均为《经济基础知识》、《专业知识与实务》2个科目,其中《专业知识和实 务》科目均分为工商管理、农业、商业、财政税收、金融、保险、运输(水路、公路、铁路、民航)、人力资 源管理、邮电、房地产、旅游、建筑12个专业,其中运输分为水路、公路、铁路、民航4个子专业。 2.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:《经济理论与实务》,采取开卷笔答,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 价办法。 |
考试周期 | 1.考试每年举行一次,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1月初; 2.报名时间一般为5、6月份(以广西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)。 |
报考费用 |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、财政厅桂价费〔2005〕33号文件规定,报考人员应缴纳报名费为每人次10元,考试费 每人78元(以广西人事考试院公布为准) |
课程分类 | 课程内容说明 | 课时 | 学费(元) | 课时单价(元/节) | ||||||
初级 | 中级 | 初级 | 中级 | |||||||
基础精讲班 | 经济基础知识 | 60 | 1800 | 2100 | 30 | 35 | ||||
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| 60 | 1800 | 2100 | 30 | 35 | |||||
建筑专业知识与实务 | 60 | 1800 | 2100 | 30 | 35 | |||||
建筑专业知识与实务 | 60 | 1800 | 2100 | 30 | 35 | |||||
商业专业知识与实务 | 60 | 1800 | 2100 | 30 | 35 | |||||
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| 60 | 1800 | 2100 | 30 | 35 | |||||
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| 60 | 1800 | 2100 | 30 | 35 |